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110〕号)精神,扎实做好框架协议采购相关工作。8月17日上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召开“2024-2025年度盐城市市本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项目的采购需求调查座谈会。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的相关采购人、行业专家及潜在供应商代表参加座谈交流。
会上,政府采购服务处负责人围绕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的项目背景、基本情况、主要内容以及有关政策等方面进行介绍和说明。
会议指出,框架协议采购是为规范多频次、小额度采购活动,促进小额零星采购效率和规范有机统一确立的采购方式。通过加强需求管理、两阶段选择、设置最低淘汰率等措施解决以往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中存在的质次价高等系列问题。参会人员围绕供应商资质与车辆要求、用车要求、用车人使用流程、最高限制单价、费用结算方式等方面进行交流讨论。
下一步,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有关规定,全面梳理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在具体实行过程中相关问题,进一步细化采购需求、完善采购方案、精心编制采购征集文件、扎实做好开评标服务工作,为首个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顺利落地提供有力支撑,为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注入澎湃动能。